如果室內陳設流于形式,
將“欣賞”凌駕于“功能”之上,
并不滿足實際的生活需要,
那就未免有些本末倒置了。
室內陳設的根本目的,
是創造一個美好舒適的生活環境,
所有的布置都應該合理適用,
才能滿足全家人的生活需要。
家具、燈具、裝飾品等,
都要在符合空間使用要求的基礎上選擇。
既合理地擺放一些基礎生活設施,
又要留出一定的活動空間。
靈活安排,適當美化,
居室布置才能達到和諧統一的效果。
比如選擇一個采光良好的房間角落,
將單椅、落地燈、書本、毯子等
組合成一個適合閱讀的生活場景,
這對于喜歡安靜的人來說再合適不過了。
在選擇室內陳設的時候,
應該要在風格樣式上保持協調一致的原則。
居室的客觀條件和個人的主觀因素
存在很大的差異性,
但整個布局可以“求同存異”,
不要搞極端的個人化。
室內裝飾、器物陳設、
色調搭配、裝飾手法等,
都要圍繞統一的原則進行。
如果你想通過混搭的方式,
碰撞出有趣的風格,
切忌生硬堆積,
破壞整個空間的整體性。
最好將韻味相似、情緒相同的元素
雜糅在一起,
以此奠定整個居室的基調,
或彰顯同一風格上的創新美感。
家具所占的空間比例與
人的活動空間要配置合理,
根據實際的生活需求恰當安排。
器物的陳設要講究技巧,
不能隨性而為,毫無章法。
平面布局上要注意疏密相間,
立面布置則要有對比,有照應。
在空間層次布局得當的條件下,
可以追求一定的裝飾效果。
色調對于軟裝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它講究“同中有變”。
既統一又有對比感,
整體感覺也會相得益彰。
也就是說:
“在統一中求變化,
又在變化中求統一”,
能夠塑造出非同一般的視覺張力。